今天在各大媒體看到一則新聞
說是苗栗縣政府成立了一個機構, 已聘用十多名專業人員
要來賣二氧化碳排放權, 預估年產值上億
其立意固然是好的, 縣政府總希望能夠開拓財源
但是, 做事情真的要認真地好好做
既然已經聘用十多名專業人員, 怎麼會連碳權的價格沒搞清楚
在新聞稿中提到, 現在的碳權價格一千多元新台幣
所以預估年產值可以達到上億新台幣
聽起來好像是對的
實際上, 一噸一千多元的價格是EUA或者CER的08年期貨價格
但是現在台灣並不具有生產EUA或者CER的資格
所以台灣現在只能夠以自願減排生產出VER
而目前VER的價格是前述價格的九分之一到七分之一
且交易量也遠小於前述兩種碳排放權
最近常常看到關於二氧化碳排放權的新聞
做為環保宣導或者知識的增長當然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但是 媒體要有媒體的責任 不應該誤導民眾
另外就是... 現在打著碳權的名號騙政府跟企業的錢的人還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