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June 20, 2008

苗栗縣說要賣碳權年收上億元

今天在各大媒體看到一則新聞
說是苗栗縣政府成立了一個機構, 已聘用十多名專業人員
要來賣二氧化碳排放權, 預估年產值上億

其立意固然是好的, 縣政府總希望能夠開拓財源
但是, 做事情真的要認真地好好做
既然已經聘用十多名專業人員, 怎麼會連碳權的價格沒搞清楚

在新聞稿中提到, 現在的碳權價格一千多元新台幣
所以預估年產值可以達到上億新台幣
聽起來好像是對的
實際上, 一噸一千多元的價格是EUA或者CER的08年期貨價格
但是現在台灣並不具有生產EUA或者CER的資格
所以台灣現在只能夠以自願減排生產出VER
而目前VER的價格是前述價格的九分之一到七分之一
且交易量也遠小於前述兩種碳排放權

最近常常看到關於二氧化碳排放權的新聞
做為環保宣導或者知識的增長當然是應該受到鼓勵的
但是 媒體要有媒體的責任 不應該誤導民眾
另外就是... 現在打著碳權的名號騙政府跟企業的錢的人還真不少